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30+ 年办案经验 · 公安刑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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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北京原告诉请被驳回被告胜诉案件

  • 主办律师:李在珂律师
  • 审理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案件结果:驳回原告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梁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核心要点
  • 办案律师:李在珂律师
  • 审理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梁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律师咨询热线: 4006-069-949 国韬律所 24小时
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主任律师
执业30+年 · 前公安刑侦 更新于: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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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 原告梁某与被告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北京市某人民法院于2025年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 原告梁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被告孙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璐均到庭参加诉讼。
  •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梁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梁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 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案涉借贷关系依法成立
  • 原被告双方就案涉款项不存在民间借贷的合意
  • 原告提出的还款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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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院判决书 · 真实文书(已脱敏)
真实有效 隐私已脱敏 本案正式判决书,已对个人信息、隐私内容依法脱敏处理
审理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案  号:(已脱敏)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梁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判决书文书
判决书文书

常见问题 FAQ

民间借贷起诉被法院驳回是怎么回事?
如果你作为原告起诉对方还钱,法院却驳回了你的全部诉讼请求,那意味着法院认定你的主张不成立,不支持你要求对方还款的请求。就像这起北京的案件,原告梁某起诉被告孙某某要求还款,但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认为梁某的证据或理由不充分,最终判决驳回他的全部诉讼请求。这种情况下,不仅钱没要回来,案件受理费还得由梁某自己负担,判决书要求在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被驳回并不是说被告孙某某就一定不欠钱,而是法院在现有证据下无法认定他欠钱。 如果你是当事人,收到驳回判决后要先看法院具体在判决里说了什么理由。如果是原告,败诉往往是因为证据不足,比如没有借条、转账记录不清晰、或者无法证明款项性质是借款。可以认真梳理手头材料,看看有没有新的证据能补强,再决定是上诉还是另寻办法。如果是被告,胜诉也先别松懈,要留意对方是否上诉,同时保存好自己这边的证据,以防后续再有变动。
民间借贷被告胜诉后诉讼费谁承担?
通常情况下,谁输了官司谁掏诉讼费。因为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是原告梁某起诉后被法院驳回,所以案件受理费由梁某负担,法院判决他在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被告孙某某胜诉,不用掏这笔钱。这个规则很直接,起诉的一方没打赢,自然要为自己的起诉行为买单,法院不可能让无缘无故被拉进官司的人负担费用。 作为胜诉的被告,拿到判决书后要核对一下案件受理费的数额和交纳期限,心里有个底。如果原告逾期不交,法院会依法处理,一般不会反过来找你要钱。你需要注意的其实是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比如对方如果上诉,案件还会继续,届时费用怎么负担要以最终判决为准。所以别急着认为事情彻底完了,收到上诉材料要按时应对。
民间借贷起诉要准备什么证据才能让法院支持?
从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来看,原告梁某起诉被告孙某某,法院最终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说明原告提交的证据没能让法院确信借贷关系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最核心的是证明两件事:一是双方有借钱的合意,二是钱确实交付给了对方。常见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收款凭证、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如果只有口头约定或者单一的凭证,法院很难直接采信。 所以打算起诉前,先把证据链整理完整。借条要写清楚借款人、出借人、金额、时间,最好有手写签名;转账最好走银行或微信、支付宝,保留电子回单;如果是现金交付,要有收条或者取款记录来佐证。法院在开庭审理时,会重点审查这些材料之间的关联性。如果证据不足,先别急着起诉,把材料补强再行动,不然很可能像本案的梁某一样,不但钱要不回来,还要自己负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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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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