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30+ 年办案经验 · 公安刑侦背景

立即咨询
罪名知识专题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专业刑事辩护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提供北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案件全程刑事辩护服务,涵盖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

核心要点
  • 罪名性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罪名,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
  • 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主观方面:主观为直接…
  • 量刑标准:法定量刑档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具有自首、立功、…
  • 律师辩护:会见、取保、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
✆ 律师咨询热线: 4006-069-949 国韬律所 24小时
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主任律师 执业30+年 · 原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 · 西南政法大学

罪名释义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罪名,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构成特征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主观方面:主观为直接或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息网络的正常管理秩序,以及信息网络空间的公共安全;客观方面:客观表现为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认定要点

司法实务定罪规则:主观明知可结合行为人认知水平、交易对象异常程度、获利合理性、是否刻意规避监管等情形推定,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不知情的不认定为故意;罪与非罪区分:未达情节严重标准、主观无明知、帮助对象未查证构成犯罪且流水未达兜底标准的,不构成本罪;此罪与彼罪区分:与上游犯罪共犯的核心区别为是否存在事前通谋,事前通谋的按上游犯罪共犯论处;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核心区别为行为阶段,帮信行为通常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前,掩隐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后。

关联罪名对比:实务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案件常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洗钱罪在主观明知的认定上存在交叉与区分,具体个罪的构成要件不同,辩护策略亦有差异。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结合案件事实进行针对性分析。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档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具有自首、立功、坦白、全额退赃退赔、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在校学生等情节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起诉或免除处罚;单位犯罪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立案及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依据两高帮信罪司法解释,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即符合立案及情节严重标准: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信、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再实施帮信行为的;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构成犯罪,但相关数额达到前述2-4项标准五倍以上,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也以帮信罪定罪处罚;法院统一裁判规则:涉两卡类帮信案件重点审查流水金额、涉诈金额、获利情况、主观明知程度、前科情况,对职业卡贩、惯犯从严惩处,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在校学生依法适用不起诉、缓刑。

北京地区司法实务要点

北京地区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依据案件证据链条、当事人过错程度、认罪认罚态度综合定罪量刑。积极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刑事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是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重要法定酌定情节。

李在珂刑辩律师团队能为您做什么?

  • 北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看守所会见

    核实案件细节、证据链条,合法规范供述指导

    了解更多
  • 北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取保申请

    37天黄金期对接公安、检察院,争取不批捕

    立即咨询
  • 北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不起诉辩护

    针对初犯、在校生、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案件

    了解更多
  • 北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缓刑辩护

    庭审精准辩护,全力争取缓刑、轻判

    立即咨询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涉案问题处理

    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案件程序专业处理

    了解更多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家属指导

    避免涉案、规避风险、合法推进案件

    立即咨询

真实成功案例(可溯源)

北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专项法律咨询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不要慌,37天是取保黄金期。李在珂律师专办北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 北京李在珂刑事律师团取保、不起诉、缓刑,快速介入降低风险。

4006-069-949

在线留言咨询

不愿打电话?留下联系方式,律师回电为您解答。

5+3=?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 咨询电话: 4006-069-949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查看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