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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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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知识专题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专业刑事辩护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提供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全程刑事辩护服务,涵盖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

核心要点
  • 罪名性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类罪名,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
  • 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各类依法成立的单位;2.主观方面…

  •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分为两档: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违…

  • 律师辩护:会见、取保、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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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主任律师 执业30+年 · 原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 · 西南政法大学

罪名释义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类罪名,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要打击商标流通环节的侵权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构成特征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各类依法成立的单位;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予以销售,过失不构成本罪;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制度以及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专用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认定要点

司法实务定罪规则:1.主观明知认定:可结合商品进货价格、进货渠道、交易方式、行为人从业经验、是否曾因同类侵权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情形综合推定;
2.罪与非罪区分:需核实涉案商标是否为他人已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明知,涉案数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过失销售或未达立案标准的不构成犯罪;
3.此罪与彼罪区分: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核心区别为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生产行为,既生产又销售自产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仅销售他人生产的该类商品的构成本罪。

关联罪名对比:实务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常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洗钱罪在主观明知的认定上存在交叉与区分,具体个罪的构成要件不同,辩护策略亦有差异。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结合案件事实进行针对性分析。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分为两档: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包括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积极赔偿权利人损失取得谅解、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符合条件的可适用缓刑、不起诉或免除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立案标准

1.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立案追诉标准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
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的。2.情节认定标准:销售金额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对应情节特别严重认定。3.法院统一裁判规则:需结合涉案商品属性、销售数额、主观恶性、退赔退赃情况、权利人谅解情况、社会危害性等综合裁量,认罪认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

北京地区司法实务要点

北京地区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依据案件证据链条、当事人过错程度、认罪认罚态度综合定罪量刑。积极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刑事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是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重要法定酌定情节。

李在珂刑辩律师团队能为您做什么?

  • 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看守所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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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成功案例(可溯源)

常见问题 FAQ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包括无前科、有固定住所和工作、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3)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期的妇女。销售金额在5-25万元之间的初犯,积极退赃并取得谅解的,取保成功率较高。律师可以在公安拘留阶段向办案单位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侵权对象不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商品本身质量可能合格也可能不合格;而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管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商品本身质量不合格。如果行为同时构成两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践中需要结合商品质量鉴定结果、商标侵权事实综合判断。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初犯能争取缓刑吗?
初犯争取缓刑的可能性较大,但需要满足条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基准刑范围内,且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缴纳罚金保证金、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可以适用缓刑。对于销售金额巨大(25万元以上)的,缓刑适用门槛更高。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沟通量刑建议,争取缓刑建议。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拘留后家属该怎么办?
家属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索要拘留通知书,确认关押看守所和办案单位;(2)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并指导合法权利保护;(3)37天为取保黄金期,律师可在公安阶段提交取保申请,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书;(4)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5)收集进货单据、销售记录等证据材料,为律师辩护提供依据。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观上需要"明知"吗?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明知"包括确知和应当知道,司法实践中一般通过以下情形认定: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进货渠道异常、商品包装标识存在明显瑕疵、曾因类似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民事追诉等。如果确实不知道所售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不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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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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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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