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的辩护誉满京城 — 国韬律所30年专注刑事辩护
咨询热线:4006-069-949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30+ 年办案经验 · 公安刑侦背景

立即咨询
罪名知识专题

假冒注册商标 专业刑事辩护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提供北京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全程刑事辩护服务,涵盖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

核心要点
  • 罪名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 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通常以营利为目…

  •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分为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 律师辩护:会见、取保、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
律师咨询热线: 4006-069-949 国韬律所 24小时
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主任律师 执业30+年 · 原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 · 西南政法大学

罪名释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旨在规制严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破坏公平市场竞争秩序的不法行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构成特征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为故意,通常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犯罪客体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认定要点

司法实务中主观明知需结合行为人从业经历、涉案商品进货价格、交易方式等证据综合推定;
罪与非罪的核心界限为侵权情节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未达标准的仅属民事侵权或行政违法;
此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邻接罪名的区分核心为行为人实施的核心侵权行为环节差异。

关联罪名对比:实务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常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洗钱罪在主观明知的认定上存在交叉与区分,具体个罪的构成要件不同,辩护策略亦有差异。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结合案件事实进行针对性分析。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分为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首、立功、坦白、取得权利人谅解、主动退赃退赔等属于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情节显著轻微的可免除处罚;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规定立案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3万元以上;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3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2万元以上;
情节特别严重认定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15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1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10万元以上;
法院裁判需兼顾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行为人认罪认罚等情节综合裁量。

北京地区司法实务要点

北京地区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依据案件证据链条、当事人过错程度、认罪认罚态度综合定罪量刑。积极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刑事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是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重要法定酌定情节。

李在珂刑辩律师团队能为您做什么?

  • 北京假冒注册商标看守所会见

    核实案件细节、证据链条,合法规范供述指导

    了解更多
  • 北京假冒注册商标取保申请

    37天黄金期对接公安、检察院,争取不批捕

    立即咨询
  • 北京假冒注册商标不起诉辩护

    针对初犯、在校生、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案件

    了解更多
  • 北京假冒注册商标缓刑辩护

    庭审精准辩护,全力争取缓刑、轻判

    立即咨询
  • 假冒注册商标涉案问题处理

    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案件程序专业处理

    了解更多
  • 假冒注册商标家属指导

    避免涉案、规避风险、合法推进案件

    立即咨询

真实成功案例(可溯源)

吴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提出数罪并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其委托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

常见问题 FAQ

假冒注册商标罪能否取保候审?
假冒注册商标罪能否取保需综合判断:(1)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节严重),如无前科、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社会危害性不大,可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节特别严重),鉴于法定刑较重,取保难度较大。以下情况有利于取保:系初犯偶犯、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有固定住所和工作、无脱逃风险。取保方式通常为保证金取保,金额根据案情确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档次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有两个量刑档次:(1)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数额通常在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非法经营数额的50%至100%之间。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标准处罚。实践中,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的可从轻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非法经营数额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为标准:(1)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2)情节特别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伪劣产品价值计入非法经营数额。两种商标以上,数额标准减半。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何区别?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不同:(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是"生产制造"行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行为是"销售流通"行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既假冒注册商标又销售该假冒商品,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不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仅销售他人制造的假冒商品,则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罪同属刑法第214条和213条,量刑档次基本相同。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对象是他人已注册的有效商标;(2)客观要件——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情节严重;(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4)主观要件——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注册商标而未经许可使用。注意:必须是"同一种商品"使用"相同商标",而非"类似商品"或"近似商标"。

北京假冒注册商标专项法律咨询

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不要慌,37天是取保黄金期。李在珂律师专办北京假冒注册商标取保、不起诉、缓刑,快速介入降低风险。

4006-069-949

在线留言咨询

不愿打电话?留下联系方式,律师回电为您解答。

5+3=?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 咨询电话: 4006-069-949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查看律师详细介绍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4006-069-949
工作时间 09:00 –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