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的辩护誉满京城 — 国韬律所30年专注刑事辩护
咨询热线:4006-069-949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30+ 年办案经验 · 公安刑侦背景

立即咨询
罪名知识专题

电子货币诈骗罪 专业刑事辩护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提供北京电子货币诈骗罪案件全程刑事辩护服务,涵盖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

核心要点
  • 罪名性质:电子货币诈骗是诈骗罪的细分特殊类型,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电子货币投资前景、隐瞒电子货币交易风险、…
  • 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观…

  •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档次分为三档: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 律师辩护:会见、取保、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
✆ 律师咨询热线: 4006-069-949 国韬律所 24小时
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主任律师 执业30+年 · 原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 · 西南政法大学

罪名释义

电子货币诈骗是诈骗罪的细分特殊类型,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电子货币投资前景、隐瞒电子货币交易风险、伪造虚拟币交易平台或交易数据等方式,骗取被害人转账、交付财物,数额较大的刑事犯罪行为,本质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定罪要件,属于网络诈骗的常见涉众类型。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构成特征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行为人主观上明确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犯罪客体: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既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包括国家对电子货币等金融业态的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虚构电子货币投资项目、操控电子货币交易价格、伪造交易流水、恶意卷款跑路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认定要点

司法实务中首先需认定主观明知,可结合行为人是否虚构从业资质、是否隐匿真实身份、是否存在肆意转移挥霍涉案资金、是否明知无兑付能力仍对外推广等情形综合判定;
罪与非罪需严格区分正常电子货币投资风险导致的亏损与诈骗行为,无非法占有目的的投资类纠纷不构成犯罪;
此罪与彼罪需区分于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面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投资电子货币的可认定为集资诈骗,未取得资质开展电子货币交易中介服务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可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关联罪名对比:实务中电子货币诈骗罪案件常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洗钱罪在主观明知的认定上存在交叉与区分,具体个罪的构成要件不同,辩护策略亦有差异。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结合案件事实进行针对性分析。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档次分为三档: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为人存在自首、立功、全额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从犯等情节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根据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电子货币的涉案价值按照交易行为发生当日的市场公允交易价格折算。情节严重认定标准包括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诈骗残疾人、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财物,诈骗救灾、优抚、救济等专项款物等情形。法院统一适用诈骗罪数额裁判规则,结合电子货币案件涉众性、资金流向复杂等特性裁量。

北京地区司法实务要点

北京地区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依据案件证据链条、当事人过错程度、认罪认罚态度综合定罪量刑。积极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刑事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是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重要法定酌定情节。

李在珂刑辩律师团队能为您做什么?

  • 北京电子货币诈骗罪看守所会见

    核实案件细节、证据链条,合法规范供述指导

    了解更多
  • 北京电子货币诈骗罪取保申请

    37天黄金期对接公安、检察院,争取不批捕

    立即咨询
  • 北京电子货币诈骗罪不起诉辩护

    针对初犯、在校生、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案件

    了解更多
  • 北京电子货币诈骗罪缓刑辩护

    庭审精准辩护,全力争取缓刑、轻判

    立即咨询
  • 电子货币诈骗罪涉案问题处理

    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案件程序专业处理

    了解更多
  • 电子货币诈骗罪家属指导

    避免涉案、规避风险、合法推进案件

    立即咨询

真实成功案例(可溯源)

本案系北京市海淀区涉电子货币交易的刑事辩护案件,当事人原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辩护律师介入后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推动办案机关变更罪名为较轻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当事人获不予批捕决定并取保候审。

常见问题 FAQ

电子货币诈骗中如何追赃挽损?能追回损失吗?
追赃挽损的途径和可能性:1.第一时间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和交易所账户,时间越早追回可能性越大;2.提供完整的区块链交易记录,追踪资金流向,利用区块链可追溯性特点追踪到中心化交易所账户;3.聘请律师协助报案和跟进案件进展;4.如系平台型诈骗,关注案件侦办进展,积极申报损失参与退赔;5.通过民事诉讼向资金接收方追索不当得利。追赃难度取决于:报警时效、诈骗方是否已转移资金到混币器或隐私链、是否涉及境外交易所以及案件侦破进度等,部分案件可以追回部分损失。
电子货币诈骗案如何报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报案流程及所需材料:1.到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2.提交书面报案材料,详细说明受骗经过;3.准备以下证据材料:聊天记录截图(微信、Telegram等)、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交易所提现记录、USDT链上交易哈希等)、平台网站截图、宣传资料、对方身份信息(微信号、手机号、收款账户等);4.提供损失金额的计算依据;5.保留所有电子证据原件,不要删除。建议收集完整的链上交易记录(可在Etherscan等区块链浏览器查询),这对认定犯罪金额非常关键。
虚拟货币在国内的法律定性是怎样的?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具有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具体而言:1.单纯持有和交易虚拟货币不违法,但风险自担;2.因买卖虚拟货币产生的合法债权债务,法院可受理纠纷;3.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设立和运营未经批准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总结来说,虚拟货币是"合法财产、非法货币"。
电子货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数额如何认定?
电子货币诈骗罪按诈骗罪量刑,以骗取金额认定数额。根据司法解释:1.数额较大(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电子货币的价值按犯罪行为发生时的市场合理价格折算为人民币。
电子货币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电子货币诈骗罪的认定需符合诈骗罪的一般构成要件并结合电子货币特点: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2.骗取他人持有的电子货币或虚拟货币;3.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常见手法包括:虚假交易平台、庞氏骗局、钓鱼链接、冒充客服、虚假挖矿或量化交易项目等。认定关键在于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无真实交易背景、资金去向不明、无法提现、携款潜逃等。司法实践中,涉及USDT、比特币等主流虚拟货币的案件,法院基本认可其财产属性。

北京电子货币诈骗罪专项法律咨询

涉嫌电子货币诈骗罪不要慌,37天是取保黄金期。李在珂律师专办北京电子货币诈骗罪取保、不起诉、缓刑,快速介入降低风险。

4006-069-949

在线留言咨询

不愿打电话?留下联系方式,律师回电为您解答。

5+3=?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 咨询电话: 4006-069-949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查看律师详细介绍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4006-069-949
工作时间 09:00 –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