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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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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北京昌平案 包庇涉职务侵占同事 获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 主办律师: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 案件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 涉及罪名:职务侵占罪
  • 案件结果: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涉嫌包庇罪的王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王某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羁押场所: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
  • 服务类型:刑事辩护

案件经过

    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王某在接受公安机关针对该案的讯问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对马某实施包庇行为。

    王某因涉嫌包庇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后,其家属第一时间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辩护人经会见当事人、全面研判在案证据后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王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 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妨害司法活动的危害后果
  • 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 无社会人身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法定适用条件
  • 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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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院判决书 · 真实文书(已脱敏)
真实有效 隐私已脱敏 本案正式判决书,已对个人信息、隐私内容依法脱敏处理
审理法院:
案  号:(20XX)01刑初XXX号(已脱敏)
判决结果: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涉嫌包庇罪的王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王某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判决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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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FAQ

问: 包庇涉职务侵占类案件的辩护思路是什么?

答: 李在珂律师团结合北京本地司法实务,通常从主观是否明知他人涉案、包庇情节是否轻微、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否自愿认罪悔罪等角度辩护,优先争取取保、不起诉结果。


问: 北京刑事案件黄金37天内争取取保概率高吗?

答: 37天是取保的关键窗口期,李在珂律师团熟悉北京本地检方批捕标准,可在批捕前精准提交辩护意见,本次昌平包庇涉职务侵占案就成功在该阶段争取到不予批捕取保。


问: 包庇职务侵占同事情节较轻会留下案底吗?

答: 若能争取到检察院不予批捕、后续作出不起诉决定就不会留案底,李在珂律师团有北京多起包庇类案件不起诉辩护经验,可结合属地规则争取无案底的最优结果。


问: 北京昌平办理包庇罪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答: 首先律师会见当事人核实全案情节,在批捕前黄金37天内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申请及不予批捕辩护意见,李在珂律师团熟悉昌平办案流程,可高效推进相关手续办理。


问: 包庇犯职务侵占的同事怎么争取不起诉?

答: 可委托专业刑辩律师尽早介入,李在珂律师团熟悉北京刑事裁判规则,可从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自愿认罪认罚等角度提交不起诉辩护意见,提升不起诉概率。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 咨询电话: 4006-069-949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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