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王某因交易电子货币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王某家属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团队孙锋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经辩护律师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办案机关将涉案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王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问: 北京海淀涉帮信案不起诉需要啥条件?
答: 李在珂律师团结合海淀检察院不起诉规则,满足流水刚达立案标准、无涉诈资金、初犯偶犯、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可争取不起诉。
问: 电子货币诈骗改帮信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答: 帮信罪法定刑最高3年,李在珂律师团结合北京本地判例,若情节轻微可争取不起诉,情节一般的可争取缓刑,无需实际服刑。
问: 海淀涉电子货币帮信取保成功率高吗?
答: 李在珂律师团办理过多起海淀同类案件,只要定性从诈骗变更为帮信,且无其他从重情节,结合海淀本地司法实务,取保成功率较高。
问: 北京帮信不予批捕后还会被判刑吗?
答: 不予批捕不代表无罪,李在珂律师团可结合北京法院裁判规则,从情节轻微、初犯偶犯、退赃退赔等角度辩护,争取不起诉或缓刑,无需服实刑。
问: 海淀电子货币诈骗改帮信后取保要啥条件?
答: 需满足主观无诈骗合谋、仅提供过卡/转账帮助、流水符合帮信认定标准、悔罪态度好,李在珂律师团可结合海淀判例针对性提交取保申请。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