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北京市朝阳区多次盗窃案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 主办律师:李在珂律师
- 审理法院:136
- 案件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核心要点
- 办案律师:李在珂律师
- 审理法院:136
- 判决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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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 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盗窃所得均用于日常开支,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 行为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 行为人已足额退赔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获得被害单位谅解
- 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符合法定不起诉适用条件,无起诉必要性
案件经过
刘某因先后19次实施超市盗窃行为,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事人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团队张子衿律师提供辩护服务。
辩护律师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该意见,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 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盗窃所得均用于日常开支,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 行为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 行为人已足额退赔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获得被害单位谅解
- 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符合法定不起诉适用条件,无起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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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院判决书 · 真实文书(已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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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136
案 号:(已脱敏)
判决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常见问题 FAQ
盗窃19次还能争取到不起诉吗?
能争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盗窃19次虽然次数多,但如果行为人主观恶性不大、盗窃所得用于日常开支、没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同时足额退赔被害单位损失并获得谅解,检察院就有可能采纳不起诉意见。本案中刘某就是这种情况,最终朝阳区检察院对他作出了不起诉处理,说明次数多不等于必须起诉,关键看综合情节。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一定要抓住审查起诉阶段的机会。这个阶段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时期,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会整理对你有利的证据材料,比如退赔凭证、谅解书、认罪认罚材料,并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的不予起诉法律意见,把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无起诉必要性这些要点讲透。不要等到审判阶段才想办法,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不起诉的决定权,错过了就难了。
超市多次盗窃被移送检察院,请律师能争取不起诉吗?
请律师非常有必要,而且有实际案例支持。北京朝阳区就有一个真实案例:当事人因19次超市盗窃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家属委托了张子衿律师辩护。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重点说明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已全额退赔并获得被害单位谅解,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说明在审查起诉阶段,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书能直接影响检察院的决定。
需要提醒的是,盗窃罪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罪名,多次盗窃不论金额大小都可能构罪。但法律同时给了情节轻微案件出口,就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不起诉制度。律师能做的就是帮你找到并放大那些对你不利的细节,比如退赔是否到位、谅解是否落实、供述是否稳定,把这些都变成检察院考量的因素。如果你现在正被这个事困扰,别再犹豫了,尽快找律师介入,越早越主动。
盗窃案退赔了被害单位损失并拿到谅解书,起诉可能性大吗?
退赔并获得谅解是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的重要筹码,但能不能不起诉还要看整体情节。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多次盗窃即使金额不大也可能构成盗窃罪,所以退赔谅解不是免罪金牌。不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像北京朝阳区那起19次超市盗窃案,行为人就是因为足额退赔了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加上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态度好,检察院最终对他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所以说退赔谅解书在这类案件里的作用非常关键,但不能只靠这一项。你还需要把其他有利因素一并呈现给检察院,比如盗窃是否临时起意、是否全部用于日常消费、到案后是否第一时间如实交代。建议把这些材料整理好,最好由专业律师帮你起草一份系统的法律意见,向检察院阐明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如果检察院认为起诉必要性不大,完全有可能在审查起诉阶段就终结案件,你就不用上法庭了。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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