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北京海淀袭警案 两被告人取保后依法获缓刑
- 主办律师:李在珂律师
- 审理法院:78
- 案件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同案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核心要点
- 办案律师:李在珂律师
- 审理法院:78
- 判决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同案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律师咨询热线:
4006-069-949
国韬律所
24小时
案件经过
- 李某王某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公务人员严重人身伤害后果
- 李某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
- 李某王某主动向执行公务的民警赔礼道歉取得谅解
- 李某王某无社会危险性,符合社区矫正及缓刑适用条件
案件经过
被告人张某、李某、王某因实施袭警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李某、王某在侦查阶段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辩护人,后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李某、王某被宣告缓刑,同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 李某王某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公务人员严重人身伤害后果
- 李某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
- 李某王某主动向执行公务的民警赔礼道歉取得谅解
- 李某王某无社会危险性,符合社区矫正及缓刑适用条件
北京刑事案件咨询热线:4006-069-949
本案法院判决书 · 真实文书(已脱敏)
真实有效
隐私已脱敏
本案正式判决书,已对个人信息、隐私内容依法脱敏处理
审理法院:78
案 号:(已脱敏)
判决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同案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常见问题 FAQ
袭警被刑事拘留了能取保候审吗?
袭警被刑事拘留后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但要看具体案情。本案中李某、王某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后,就通过申请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说明不是所有袭警案件都一律不能取保。能取保的关键在于认罪态度好、没有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后果、主观恶性小,并且愿意主动赔礼道歉取得谅解。当然,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了结,后续还是要配合法院审判。
袭警罪判缓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袭警行为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缓刑条件的就能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宣告缓刑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案中李某、王某能获缓刑,就是因为他们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向民警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而且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后果,法院综合判断后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袭警了怎么做才能争取缓刑?
袭警后想争取缓刑,从本案来看关键要做好几件事。首先到案后要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愿认罪认罚,态度一定要诚恳。其次,要主动向执行公务的民警赔礼道歉,争取对方谅解,这是体现悔罪表现的重要环节。另外,案件中没有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后果、主观恶性小,也会成为法院考量是否适用缓刑的因素。最后,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由律师协助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和量刑意见。李某、王某就是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后成功取保,最终被法院宣告缓刑的。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 咨询电话: 4006-069-949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