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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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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大连甘井子案辩护获从轻处理

  • 主办律师: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 案件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涉及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 案件结果: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羁押场所:大连看守所
  • 服务类型:刑事辩护
核心要点
  • 案件类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 办案律师: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 审理法院: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判决结果: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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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主任律师
执业30+年 · 前公安刑侦 更新于:2026-06-12 09: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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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以甘检刑诉〔202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2X年X月X日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委托的两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具有法轮功习练史,实施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相关行为。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 被告人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
  • 被告人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
  • 被告人已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相关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为人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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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院判决书 · 真实文书(已脱敏)
真实有效 隐私已脱敏 本案正式判决书,已对个人信息、隐私内容依法脱敏处理
审理法院: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案  号:(20XX)辽刑初XXX号(已脱敏)
判决结果: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判决书第1页
判决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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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FAQ

被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怎么选辩护律师?
优先选择有同类案件辩护经验的刑辩团队,李在珂刑事律师团有大量取保、不起诉、缓刑成功案例,可先预约免费案情研判服务。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般会怎么判?
法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在珂团队会结合自首、初犯、情节轻微等情节争取缓刑、降档量刑。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开庭最多请几个辩护人?
刑事案件最多可委托2名辩护人,建议选择有同类案件辩护经验的专业刑辩律师,李在珂团队会指派主办+辅办律师配合,全流程跟进辩护工作。
北京的刑事律师能接外地的邪教类刑事案件吗?
可以,李在珂刑辩团队执业范围覆盖全国,会结合北京同类案件裁判规则及丰富辩护经验,适配属地司法程序开展高效辩护工作。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能争取不起诉吗?
符合法定条件即可争取,李在珂律师团有同类案件不起诉辩护成功经验,会从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等角度提交专业不起诉辩护意见。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 咨询电话: 4006-069-949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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