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王某系某公司员工,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王某家属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团队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及全流程法律帮助。
辩护人经梳理在案证据、结合法律规定提出专业辩护意见,获检察机关采纳,王某最终被决定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问: 北京朝阳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情节轻微能判缓刑吗?
答: 北京地区该罪情节轻微的优先争取不起诉,李在珂律师团会先辩护不起诉,若未达成再结合退赔、谅解、自首等情节,对照朝阳法院裁判规则争取缓刑。
问: 北京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争取不起诉要找本地律师吗?
答: 建议找熟悉北京司法实务的律师,李在珂律师团长期在北京办理该类案件,熟知朝阳公检法办案规则及不起诉标准,已帮多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
问: 北京朝阳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羁押期间能取保吗?
答: 可以,李在珂律师团熟悉朝阳看守所、检察院办案流程,会见后会第一时间评估取保可能性,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符合条件可快速办理取保。
问: 北京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不起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 结合北京裁判规则,需满足涉案数据未达情节严重标准、取证违法、主动退赔获谅解、主观恶性小、属从犯/自首等,李在珂律师团会精准匹配条件争取不起诉。
问: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北京朝阳不起诉会留案底吗?
答: 不会,我国只有法院定罪才会留案底,北京朝阳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属于无罪处理,李在珂律师团办理的该类不起诉案例均无犯罪记录。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