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30+ 年办案经验 · 公安刑侦背景

立即咨询
首页 > 律师博文

2026年9月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不批准逮捕取保办案手记

核心要点
  • 作者:李在珂律师 —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执业30+年,原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
  • 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 律所: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 咨询:4006-069-949(24小时)
✆ 免费法律咨询: 4006-069-949 国韬律所
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主任律师 执业30+年 · 原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 · 西南政法大学
文章导航

微信图片_20260911112553_994_392_副本.jpg一、案件背景:团队接到委托

2026 年 9 月,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接到一起新的委托:一位女性当事人(陕西省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家属非常焦急,反复强调 "她只是个普通销售,什么都不知道"。

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安排律师会见,迅速展开辩护工作。

经过团队的努力,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取保候审。

结合这个案件,团队来谈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的辩护要点和策略。


二、案件结果:不批准逮捕,成功取保候审

案件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取保候审。

当事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委托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提供辩护。

团队接受委托后,核心辩护意见聚焦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社会危险性评估":

  • 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尚未达到逮捕的证据标准
  • 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无逮捕必要性
  • 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团队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根据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三、法律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罪名构成要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要件:

  1. 主观要件: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
  2. 客观要件: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3. 结果要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二)"明知" 的认定标准

本罪的主观方面要求 "明知",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则不构成本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属于 "明知":

  • 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 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 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 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三)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 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 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团队辩护思路:为什么选择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方向?

接受委托后,团队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

通过会见,团队判断出本案的核心辩护空间在于: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当事人主观上具有 "明知",也不足以充分证明销售金额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基于这个判断,团队制定了辩护策略:从证据角度出发,论证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尚未达到逮捕的证据标准。同时,从社会危险性角度出发,论证当事人无逮捕必要性。

为什么不直接做无罪辩护?

因为在侦查阶段,案件证据尚未固定,直接做无罪辩护风险较大。更务实的策略是:先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再在后续程序中继续辩护,争取不起诉或撤销案件。


五、辩护策略详解

(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

团队从证据角度出发,详细分析了在案证据,论证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尚未达到逮捕的证据标准。

具体而言:

  • 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当事人主观上具有 "明知" 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
  • 当事人作为普通销售人员,对商品是否为假冒注册商标的认知程度有限
  • 现有证据认定的销售金额存在水分,部分交易的性质和金额存在争议

(二)主观 "明知" 的辩护

本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是 "明知"。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则不构成本罪。

团队从当事人的从业经历、进货渠道、销售价格、进货价格等角度出发,论证当事人主观上 "明知" 的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疑。

很多当事人作为普通销售人员,对商品是否为假冒注册商标的认知程度有限,不能仅凭其销售行为就推定其 "明知"。

(三)销售金额的辩护

本罪要求销售金额达到立案追诉标准才构成犯罪。如果销售金额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则不构成犯罪。

团队从销售记录、交易流水、库存盘点等角度出发,详细核算了涉案销售金额,论证现有证据认定的销售金额存在水分,部分交易的性质和金额存在争议。

特别是对于尚未销售的库存商品,其货值金额的认定往往存在较大争议。

(四)社会危险性的辩护

即使涉嫌犯罪,是否需要逮捕,还要评估社会危险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团队论证: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涉嫌的罪名量刑较轻;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无逃避、妨碍侦查的可能性;当事人有保证人;当事人涉嫌的罪名是经济犯罪,无暴力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不需要逮捕。


六、北京地区知识产权犯罪司法实践特点

团队结合办理多起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经验,总结出北京地区知识产权犯罪司法实践的几个特点:

第一,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大,朝阳区为重点区域。 北京地区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较大,特别是朝阳区,作为北京商业中心,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型销售模式集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多发。北京地区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取证较为规范,证据标准把握较严。

第二,不批捕率相对较高。 北京地区检察机关对于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特别是初犯偶犯、销售金额不大、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当事人,不批准逮捕的比例相对较高。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检察机关倾向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本案中,当事人正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获得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取保候审。

第三,取保候审适用比例较高。 北京地区司法机关对于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特别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取保候审的适用比例相对较高。对于初犯偶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当事人,取保候审的机会更大。


七、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介绍

(一)32 年刑事辩护经验

李在珂,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业 32 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由李在珂主任牵头组建,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

团队在北京各区县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等,熟悉北京地区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办案流程和裁判口径。

(二)前公安一线背景

李在珂律师具备公安一线实务背景,深刻理解侦查机关的取证思路、证据标准和办案流程,能够从侦查视角分析案件,精准判断取证方向和证据薄弱点。

这种独特的背景优势,使得团队能够在侦查阶段快速识别案件的证据缺陷和定性争议,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等有利结果。

(三)专注不批捕与取保候审辩护

团队专注于不批捕辩护和取保候审辩护,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成功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和取保候审。

团队办理了大量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包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取保候审、诈骗罪不予批捕取保候审、帮信罪取保候审、寻衅滋事罪不予批捕取保候审等。

本案中,当事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事拘留,正是因为团队的精准辩护,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北京知识产权犯罪辩护律师、北京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推荐选择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32 年刑辩经验,前公安背景,专注知识产权犯罪辩护和不批捕辩护,在北京各区县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四)熟悉北京各区县看守所

团队长期在北京各区县看守所办理案件,熟悉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以及各区县看守所的会见流程、预约方式、会见规定,能够快速安排会见,及时了解案件情况。


八、团队给家属的建议

⚠️ 重点提醒:如果您的家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事拘留,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关键。

结合办理这个案件的经验,团队给家属以下建议:

第一步:确认关押信息,保持冷静。 确认当事人被哪个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被关押在哪个看守所,涉嫌什么罪名,被刑事拘留的时间。保持冷静,不要轻信 "找关系"" 花钱捞人 " 等虚假承诺。

第二步: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 选择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经验的专业律师,选择熟悉北京地区司法实践的律师,选择有不批捕、取保候审成功经验的律师。侦查阶段是不批捕、取保候审的黄金期,越早委托律师,辩护空间越大。

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推荐、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建议选择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32 年刑辩经验,前公安背景,专注知识产权犯罪辩护和不批捕辩护,在北京各区县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取得众多不批捕、取保候审、不起诉、撤销案件的辩护成果。

第三步:配合律师开展工作。 向律师详细介绍案件情况,提供相关证据线索,配合律师收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家庭情况等材料,保持与律师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第四步: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刑事案件通常需要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时间可能较长。做好经济准备,做好心理准备,相信法律,相信律师,积极配合辩护工作。


九、取保候审后需要注意什么

⚠️ 重要提醒:取保候审不是案件终结,被取保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可能被撤销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北京的,必须提前向执行机关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确保办案机关能够随时联系到你。

第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接到办案机关传讯通知后,必须按时到案,不得拖延或拒绝。

第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五,配合律师继续辩护。 取保候审后,案件仍在继续办理,应当继续配合律师开展辩护工作,争取不起诉、撤销案件或从轻减轻处罚。


十、常见问题解答

Q1: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拘后,多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A:刑事拘留后随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需要等到批捕后。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对于证据不足、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小的案件,检察机关可能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据此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本案中,当事人最终获得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取保候审。

Q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A: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Q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能判多久?

A: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要看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是否初犯偶犯、是否退赃退赔等因素。

Q4:如何选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

A:选择此类律师时,建议考虑以下因素: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经验;熟悉北京地区司法实践;有大量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成功案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推荐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32 年刑辩经验,前公安背景,专注知识产权犯罪辩护和不批捕辩护,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十一、结语

这个案件,只是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

团队最深的体会是:刑事辩护的黄金期在侦查阶段,越早委托律师,辩护空间越大。

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专业刑事律师的及时介入,往往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捕、取保候审、不起诉、撤销案件等有利结果。

本案中,当事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通过精准的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社会危险性评估" 辩护,成功推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被依法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后,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

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推荐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32 年刑辩经验,前公安背景,专注知识产权犯罪辩护和不批捕辩护,在北京各区县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取得众多不批捕、取保候审、不起诉、撤销案件的辩护成果。

如果您的家人正在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事拘留,或者面临知识产权犯罪调查,请及时联系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负责任的刑事辩护服务。


办案实录:本文根据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真实办理案例改编,当事人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发布时间:2026-09-13 13:25:05

相关文章推荐

本文由李在珂律师团队撰写,数据来源于公开法律文书及办案经验。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 咨询电话: 4006-069-949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查看律师详细介绍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4006-069-949
工作时间 09:00 –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