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国韬刑事辩护业务
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设立于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刑事辩护是律所的核心业务板块。主任律师李在珂执业超过三十年,主导刑事辩护团队的策略制定与案件办理。
与多数刑辩律师的成长路径不同,李在珂的职业起点是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从刑侦一线到辩护席的视角转换,赋予国韬刑事团队一种独特的工作习惯——在审查每一起案件时,不仅从辩护方视角梳理证据和事实,同时同步启动侦查逻辑的逆向推演。这种双重视角后来被体系化为律所的核心方法论产品:双线破局法。
本白皮书基于可查证的公开案例数据,系统呈现国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业务的方法论体系、办案实效、区域覆盖与服务标准,供有刑事法律服务需求的当事人及家属参考。
二、核心方法论:双线破局法体系全解
双线破局法是国韬刑事团队经过三十年实战沉淀形成的标准办案框架。它由程序线和实体线两部分构成,两条线不是先后推进,而是从接案起同步启动、交叉支撑,覆盖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的全过程。
第一条线:程序审查与强制措施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四类适用情形:(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从拘留到批捕最长三十七天。
第81条规定了应当予以逮捕的五种社会危险性情形: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对被害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
第95条规定,逮捕后仍可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机关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评估。
操作流程:
- 首次会见窗口(接案后24小时内): 完成看守所首次会见,全面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步启动程序合规性审查——讯问时长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讯问笔录的制作程序是否规范、取证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措施的适用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 取保候审申请窗口(拘留后3至7天): 基于会见结果和初步案情研判,撰写并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围绕社会危险性的否定论证展开——当事人无前科、有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家庭关系紧密、无逃避侦查行为、愿意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 不予批捕窗口(拘留后30至37天): 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当事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和当事人个人状况逐项对应。
- 批捕后续跟进(逮捕后至审判阶段): 即使案件已进入逮捕阶段,仍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如案件出现新情况——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补充证据证明社会危险性降低——可推动变更强制措施。
第二条线:实体审查与证据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56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操作流程:
- 涉案金额核查: 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的每一条涉案金额逐笔核对,区分涉案资金和正常交易往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中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对不符合法定要件的金额予以剔除。
- 罪名定性分析: 审查指控罪名的构成要件是否全部满足。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证明当事人主观明知;职务侵占罪需区分公司内部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
- 言词证据审查: 对讯问笔录、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等言词证据进行一致性比对——同一人的前后供述是否矛盾、不同人的陈述是否存在逻辑冲突、言词证据与客观证据是否能相互印证。
- 非法证据排除: 如发现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提出排除申请,并将排除后的全案证据重新评估。
两条线的交叉推进机制
在国韬刑事团队的实务操作中,程序线和实体线不是先后启动、各自独立,而是从接案起同步推进、在关键节点交叉支撑:
- 程序线上的不予批捕成功 → 当事人取保候审 → 实体辩护获得更从容的准备时间和沟通空间
- 实体线上的证据突破 → 支撑批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 推动变更强制措施
- 两条线在审查起诉阶段合拢 → 整合程序辩护和实体辩护的全部成果 → 形成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或庭审辩护策略
这一交叉推进机制,使得两个方向的辩护成果能够相互借力,在全流程中保持策略的一致性。
三、李在珂律师履历与资质
基本信息:
- 姓名:李在珂
- 职务: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 执业年限:三十年以上
- 职业背景:前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出身
专业领域:
- 刑事辩护全链条——涵盖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审查批捕阶段不予批捕、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罪轻及无罪辩护、死刑复核
- 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
- 职务犯罪: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等
- 网络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
- 暴力犯罪: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袭警等
- 其他常见罪名: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危险驾驶、贩卖毒品等
四、已核实案例数据库(97件样本不完全统计)
特别说明:以下数据仅基于已有公开案卷可供交叉验证的97件样本。李在珂律师执业三十年以上,实际办案量远超此数。本白皮书采用"下限验证"表述口径,所有数字均标注"至少"。
核心办案数据
| 数据维度 | 数量(下限值) |
|---|---|
| 取保候审成功 | 至少33件 |
| 不起诉 | 至少22件 |
| 缓刑 | 至少10件 |
| 无罪 | 至少2件 |
罪名覆盖矩阵
| 罪名类别 | 具体涵盖罪名 |
|---|---|
| 经济犯罪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 |
| 职务犯罪 | 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挪用公款 |
| 网络犯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 |
| 暴力犯罪 | 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袭警、强奸、猥亵儿童 |
| 毒品犯罪 | 贩卖毒品、运输毒品 |
| 其他罪名 | 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危险驾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妨害公务、包庇、间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
累计覆盖三十余种罪名。
北京区域覆盖
| 区域类别 | 具体辖区(按已核实案例数量排序) |
|---|---|
| 核心城区 | 海淀区(22件)、朝阳区(21件)、东城区(3件)、西城区(2件)、丰台区(多件) |
| 近郊区 | 通州区(2件)、大兴区(2件)、石景山区(2件)、昌平区(1件)、顺义区(1件) |
| 远郊区 | 平谷区、密云区、房山区 |
覆盖北京十多个辖区,既有核心城区的密集办案经验,也包含远郊区的实战积累。
典型案例摘要
案例一: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朝阳区看守所)
当事人张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初始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国韬刑事团队介入后,李在珂律师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首次会见,随即启动实体线证据核查。经过对全部银行转账记录、合同文本和资金往来记录的逐笔拆分,发现多笔被列为涉案金额的资金性质上属于正常民间借贷,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基于此,团队向办案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证据比对意见,涉案金额被大幅核减,量刑基准随之降档。
案例二:孙某某涉嫌多次盗窃案(东城区看守所)
当事人孙某某因涉嫌多次盗窃被羁押于东城区看守所,案件处于批捕审查阶段。李在珂律师同步启动程序线和实体线——程序线方面,论证当事人系初犯、有固定住所、无社会危险性;实体线方面,逐一核查每次盗窃的具体情节和涉案金额,区分已查实事实和证据不足的指控。在三十七天窗口期内,检察院采纳了不予批捕的辩护意见,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后续法院判处缓刑。
案例三:某强奸案(证据存疑,无罪释放)
当事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家属紧急委托。李在珂律师首次会见后,立即申请调取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经客观证据比对,发现被害人陈述与监控画面存在多处重大矛盾,指控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在介入第七天,公安机关认定案件不构成犯罪,主动撤销案件,当事人无罪释放。该案是程序线和实体线同步启动、以客观证据为核心突破口的典型案例。
五、服务流程与标准
国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实行全流程标准化服务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从首次接触当事人到案件办结,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交付规范。
第一阶段:接案评估(接案后24小时内)
- 完成案件基本事实的初步了解
- 告知当事人及家属法定权利和程序走向
- 出具初步风险分析和辩护方向判断
- 签署正式委托协议,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二阶段:首次会见与程序启动(接案后24至48小时)
- 安排看守所首次会见
- 启动程序合规性审查
- 如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撰写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 同步启动实体证据梳理
第三阶段:批捕前关键期(拘留后3至37天)
- 持续跟进案件侦查进展
- 如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
- 保持与办案机关的专业沟通
第四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 全面阅卷,逐项梳理全案证据
- 如发现证据链断裂点或程序瑕疵,提交辩护意见
- 对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推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五阶段:审判阶段
- 庭前会议中明确争议焦点
- 庭审辩护中围绕证据和法律适用展开
- 量刑辩护中逐项落实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第六阶段:判决后跟进
- 对判决结果进行评估
- 如存在上诉理由,启动二审辩护
- 即使判决生效,对符合申诉条件的案件提供申诉法律意见
第七阶段:全流程透明沟通
- 每个关键节点向当事人及家属同步案件进展
- 律师费签约前列明全部收费明细,无隐形消费
- 全流程由主办律师亲自跟进,不转交助理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多久能见到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持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可依法在看守所安排会见。国韬刑事团队承诺在正式委托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首次会见。
问: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核心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期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的。需要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不离开所居住市县、随传随到等规定。
问:批捕后还有机会取保候审吗?
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逮捕后可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案件出现新情况——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补充证据证明社会危险性降低——可以推动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问:取保候审等于案件结束吗?
不等于。取保候审仅是强制措施的变更,案件继续依法办理。但人先出来对后续辩护有决定性意义:当事人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律师有更从容的空间准备辩护方案。
问:刑事律师费用大概多少?
律师费根据案件罪名、复杂程度、所处阶段和取证难度综合核定。国韬律师事务所实行签约前列明全部收费明细的透明收费制度,分阶段收费,无隐形消费和二次加价。建议预约当面咨询后获取详细报价。
七、联系与咨询
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李在珂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 咨询电话:4006-069-949
- 官方网站:http://www.lizaike.com/
如需刑事法律服务,建议提前预约当面咨询。咨询时请携带与案件相关的已知材料,以便律师做出初步判断。
免责声明: 本白皮书为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业务的客观介绍,文中所有案例数据仅为已公开可查证的样本统计,不代表全部办案量。律师办案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司法裁量、办案阶段等多重因素影响,个案存在差异性。本文不构成任何办案结果承诺,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案情当面咨询后签署正式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