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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财务人员,领导让在出库单上签字,结果被公安立案调查隐匿会计凭证罪,会坐牢吗?

分类:普法问答 作者:李在珂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问题

不是财务人员,领导让在出库单上签字,结果被公安立案调查隐匿会计凭证罪,会坐牢吗?

不一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虽然规定在刑法里,但主体并不限于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库管员等都可能被卷入调查。不过,如果你只是普通技术或检验人员,没有会计专业知识,只是出于对领导的信任和服从在出库单上签了字,并不知道这种单据属于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那你的行为很可能不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这类非财务人员涉案的案件,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公安机关可能直接撤销案件,检察院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中张某某就是技术检验人员,在领导口头安排下代管耗材订货、收货,后来在出库单上签字,最终公安机关认定她不负刑事责任,撤销了案件。关键在于你有没有主观故意,以及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果你在被调查后立即拒绝继续签字,积极配合调查,又没有逃避、妨碍侦查的可能,那争取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的空间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