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有何区别?
问题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有何区别?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阶段和行为方式不同:(1)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发生在公司"登记设立阶段",行为人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行为方式为虚报注册资本欺骗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发生在公司"成立后的出资阶段",行为人是"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虚假出资指未实际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指将已出资的资本暗中抽回。实践中,若同时虚报注册资本又虚假出资,从一重罪处罚。两罪均适用于实缴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