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有何区别? -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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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有何区别?

分类:普法问答 作者:李在珂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问题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有何区别?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信息内容不同:(1)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291条之一)——编造的是"恐怖信息",包括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活动信息;(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刑法291条之一第2款)——编造或故意传播的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两罪属于同一法条不同款,量刑标准相同。若编造的虚假信息同时涉及恐怖内容和险情等,择一重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