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钱及时退回去了,还会被认定为受贿吗? -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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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钱及时退回去了,还会被认定为受贿吗?

分类:普法问答 作者:李在珂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问题

收了钱及时退回去了,还会被认定为受贿吗?

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一般不按受贿罪处理。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这也是受贿罪辩护中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关键在于“及时”两个字——当事人是否在案发前主动退还或上交,以及退还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如果收钱后已经形成完整的权钱交易事实,那事后退赃只能算从轻情节,不能直接否定犯罪。 家里有人遇到这种情况,家属要尽快梳理收钱前后的时间线,重点看有没有提出退还的意思表示、有没有实际退还或上交的行为凭证,比如转账记录、银行回单、单位纪检部门收据等。在律师指导下把这些证据整理好,对于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非常关键。律师会结合双方交往历史、收受财物的性质来判断是正常人情往来还是权钱交易。如果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建议第一时间委托有职务犯罪辩护经验的北京受贿罪辩护律师介入,把退还行为的事实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