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靠离婚转移财产躲债,债权人追讨有时间限制吗? -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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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靠离婚转移财产躲债,债权人追讨有时间限制吗?

分类:普法问答 作者:李在珂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问题

债务人靠离婚转移财产躲债,债权人追讨有时间限制吗?

要看走哪条路,差别很大。针对恶意离婚逃债,最常用的是确认离婚协议无效诉讼,这个诉讼没有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限制,就算案子已经终结本次执行好几年,债权人照样可以随时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这在法律上叫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会支持。但要是走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那就严格多了,必须在自己知道对方转移财产这事的一年内起诉,而且从转移行为发生那天算起,最长不能超过五年,超期了债权就永久追不回来了。 所以建议优先考虑确认离婚协议无效这条路径,它适配的就是债务人短期离婚、净身出户这种典型恶意串通情形,稳定性强还不用赶时效。撤销权诉讼更多是用来处理那种单方低价卖房、无偿送财产、看不出夫妻俩联手操作的情况。到底选哪条路,得结合财产流向和转移方式来判断,选错了路径可能导致过了窗口期钱彻底打水漂,建议起诉前先找北京家事债权领域的专业律师帮您对比清楚两条路径的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