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把人打成轻伤,对方不谅解还能争取不起诉吗? -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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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把人打成轻伤,对方不谅解还能争取不起诉吗?

分类:普法问答 作者:李在珂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问题

在北京把人打成轻伤,对方不谅解还能争取不起诉吗?

对方不谅解,照样可以争取不起诉,但门槛会更高。北京地区早已摒弃“谁受伤谁有理”的粗放办案模式,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检察院落地细则,民间偶发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只要当事人真诚悔罪、积极赔付、认罪认罚,即便被害人诉求不合理、未达成谅解,检察机关仍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换句话说,谅解书只是加分项,不是一票否决项。 但现实中对方不配合甚至狮子大开口时,家属要把重点放在两件事上:一是把积极赔付的意思落到实处在转账记录上备注赔偿款并保留凭证,配合认罪认罚具结书,让检察院看到悔罪态度是真实、完整的;二是交给律师去拆案件本身,重点核对伤情鉴定是否合规、损伤机制与涉案行为是否匹配、双方过错比例是否被充分还原,一旦证据链出现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漏洞,就可以走存疑不起诉路径,这条路完全不依赖被害人谅解。需要认清的是,被害人是否谅解更多的是影响酌定不起诉的推动力,而证据层面能不能站住脚,才是北京检察官真正关心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