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好几份遗嘱,到底以哪份为准?公证过的就最有效吗?
问题
家里有好几份遗嘱,到底以哪份为准?公证过的就最有效吗?
以最后订立的那份合法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权。这是民法典实施后最重要的变化,废除了一直以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的旧规定。比如老人生前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把房子给女儿,后来因为儿子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又重新立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儿子,法院最终会按后面这份执行。道理很简单:遗嘱人本人在世时随时可以变更自己的意愿,法律应当尊重他临终前最真实的决定。需要留意的是,每份遗嘱都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合法,最后一份遗嘱才能推翻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