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问题
容留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不同:(1)容留卖淫罪——行为方式是"提供场所",即为卖淫者提供相对固定的场所进行卖淫活动,如出租屋、酒店房间、洗浴场所等。重点是"场所"的控制和提供;(2)介绍卖淫罪——行为方式是"牵线搭桥",即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进行介绍、撮合,如提供联系方式、约定时间地点等。实践中,一个行为人可能同时实施容留和介绍行为,此时同时构成两罪。根据司法解释,容留、介绍卖淫两种行为可以并列为选择性罪名,统一按"容留、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