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有何区别? -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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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有何区别?

分类:普法问答 作者:李在珂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问题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有何区别?

两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方式和侵犯客体侧重不同:(1)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以"贩卖"即销售淫秽物品为行为特征,侧重于侵犯出版物市场管理秩序;(2)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同一法条)——以"传播"即散布、扩散淫秽内容为行为特征,侧重于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管理秩序。实践中,若行为人既贩卖又传播,按一罪从重处罚。两罪的法定刑完全一致(三档量刑标准相同)。值得注意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不牟利)属于第364条,量刑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