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如何认定? -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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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如何认定?

分类:普法问答 作者:李在珂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问题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如何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包括以下情形:(1)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2)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3)致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4)造成行政村或社区以上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5)致使公安、消防、卫生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也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