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与邪教组织犯罪有什么区别? -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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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与邪教组织犯罪有什么区别?

分类:普法问答 作者:李在珂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问题

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与邪教组织犯罪有什么区别?

两罪的区别:1.组织性质不同:会道门是封建迷信组织,以封建迷信活动为特征;邪教组织以编造和散布歪理邪说为特征,具有更强的精神控制性;2.法律规定不同:会道门行为适用《刑法》第300条第1款,邪教组织行为适用《刑法》第300条第2款(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3.对象范围不同:会道门特指历史上已被取缔的封建迷信组织,邪教组织包括法轮功、全能神等被依法认定的组织;4.实践中会道门案件较少见,邪教组织案件更为常见。司法实践中需严格区分两者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