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观上需要"明知"吗? -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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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观上需要"明知"吗?

分类:普法问答 作者:李在珂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问题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观上需要"明知"吗?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明知"包括确知和应当知道,司法实践中一般通过以下情形认定: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进货渠道异常、商品包装标识存在明显瑕疵、曾因类似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民事追诉等。如果确实不知道所售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不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