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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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女士】:上周家人被抓进了看守所,我想去探视被告知只能委托律师会见,由于我没有经验,就在看守所门口找了一位自称在公检法部门人缘很广的男子,我就相信了,结果被骗了5万元钱,经过多方打听,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才是比较正规的,我特别后悔没找这个律所。
【王先生】:感谢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律师的热心帮助,我差点儿就被看守所门口拉客的律师坑了
【田先生】:北京市国韬律所帮我顺利办理了取保候审,非常感谢
【刘先生】:年初的时候,一个小商贩在看守所门口为我推荐了一位律师,结果我考虑多比较比较吧,后来找到了国韬律师事务所一问才知道,小商贩给推荐的是骗子律师,感谢国韬律师帮助我,使我避免了一次重大损失!
【张先生】:想取保候审,在看守所周围比较了几家律所,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国韬律所,他们律师办案水平非常高
【谢女士】:八年前,老公被抓进了看守所,当时在看守所门口随便找了一位律师,结果骗了我30000多元,2019年初,我老公因盗窃东西又被关进了看守所,这次我选择了国韬律师事务所,他们律师非常热情,顺利帮我们办理了取保候审。
- 【刘女士】:上周家人被抓进了看守所,我想去探视被告知只能委托律师会见,由于我没有经验,就在看守所门口找了一位自称在公检法部门人缘很广的男子,我就相信了,结果被骗了5万元钱,经过多方打听,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才是比较正规的,我特别后悔没找这个律所。
- 成功案例
王某因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胡某因贪污罪被检察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最终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王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检察院决定撤销对其的逮捕。
在校学生因聚众斗殴被检察院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七年,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被缓刑处理。
赵某某因帮人办理产品上市资格,被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经李在珂律师的辩护,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处理。
冯某受贿并挪用公款,检察院建议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到十五年,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被从轻判决。
刘某因故意伤害被立案侦查,经李在珂律师辩护,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在校大学生对同学故意伤害,同学死亡,经李在珂律师辩护,检察院认定其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其不起诉处理。
李某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检察院建议判处无期徒刑,经李在珂律师辩护,成功从轻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周某涉嫌合同诈骗涉案金额两千余万,被检察院建议判处无期徒刑,经李在珂律师的成功辩护,最后被判处无罪。
吴某因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公诉机关要求数罪并罚,量刑建议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李在珂律师辩护得到了从轻发落,数罪并罚后仅获刑四年。
胡某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立案侦查,经李在珂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办案民警和负责审查逮捕的承办检察官当面听取律师意见,被成功取保候审。
- 简介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于2008年由北京市三环内炮局胡同迁至大兴团桂路。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有115间监房,分四个分控室,分控室的值班人员能对各个监房进行点对点、分区或全部喊话,并可以点对点监听。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内保分局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直属分支机构,承担着北京市的公共交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所有地面交通和轨道交通相关的治安、内保、刑侦等工作,办公地址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相同。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主要羁押公共内保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 关押对象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主要羁押公共内保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 取保候审
(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人民币。(三)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律师会见
向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提交刑八(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要提交家属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律师证复印件。
- 设施
北京第三看守所是一座以高标准设计和建造的综合性建筑物,系统设计以满足北京第三看守所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增加适用性,具备操作简单、坚固耐用、安装简单、维护方便为原则。2008年由北京市三环内炮局胡同迁至大兴团桂路。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有115间监房,分四个分控室,分控室的值班人员能对各个监房进行点对点、分区或全部喊话,并可以点对点监听;160系统具有先进可靠的实时控制功能、强大的管理功能及很强的开放性和扩展性。由于各设备区域需要监控管理的物理点比较集中,设计本系统时根据160系统的灵活性选用ZX-160MB网络分机,ZX-160C对讲分机及其它必须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来满足北京第三看守所对在押人员报告系统的网络化对讲、报警、监听、广播等功能要求。系统采用五芯屏蔽线的布线方式,布线、安装简单,并具有优良的抗干扰功能。
- 媒体报道
2013年9月13日,王功权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警方传唤,当晚,王功权家人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签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被拘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 乘车路线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乘车路线:乘957路(北京站东——大兴一职)到团桂路口下车向南600米路西。 市内乘957路、937路、968路、631路走京开高速至高米店出口打车20元即到或者市内乘937支1到崇文区看守所下车,南行200米即到。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驾车路线:京开高速黄村出口到团河路左行5公里,遇团桂路右转,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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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女士】:上周家人被抓进了看守所,我想去探视被告知只能委托律师会见,由于我没有经验,就在看守所门口找了一位自称在公检法部门人缘很广的男子,我就相信了,结果被骗了5万元钱,经过多方打听,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才是比较正规的,我特别后悔没找这个律所。
【王先生】:感谢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律师的热心帮助,我差点儿就被看守所门口拉客的律师坑了
【田先生】:北京市国韬律所帮我顺利办理了取保候审,非常感谢
【刘先生】:年初的时候,一个小商贩在看守所门口为我推荐了一位律师,结果我考虑多比较比较吧,后来找到了国韬律师事务所一问才知道,小商贩给推荐的是骗子律师,感谢国韬律师帮助我,使我避免了一次重大损失!
【张先生】:想取保候审,在看守所周围比较了几家律所,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国韬律所,他们律师办案水平非常高
【谢女士】:八年前,老公被抓进了看守所,当时在看守所门口随便找了一位律师,结果骗了我30000多元,2019年初,我老公因盗窃东西又被关进了看守所,这次我选择了国韬律师事务所,他们律师非常热情,顺利帮我们办理了取保候审。
- 【刘女士】:上周家人被抓进了看守所,我想去探视被告知只能委托律师会见,由于我没有经验,就在看守所门口找了一位自称在公检法部门人缘很广的男子,我就相信了,结果被骗了5万元钱,经过多方打听,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才是比较正规的,我特别后悔没找这个律所。
- 成功案例
王某因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胡某因贪污罪被检察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最终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王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检察院决定撤销对其的逮捕。
在校学生因聚众斗殴被检察院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七年,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被缓刑处理。
赵某某因帮人办理产品上市资格,被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经李在珂律师的辩护,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处理。
冯某受贿并挪用公款,检察院建议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到十五年,经李在珂律师成功辩护,被从轻判决。
刘某因故意伤害被立案侦查,经李在珂律师辩护,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在校大学生对同学故意伤害,同学死亡,经李在珂律师辩护,检察院认定其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其不起诉处理。
李某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检察院建议判处无期徒刑,经李在珂律师辩护,成功从轻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周某涉嫌合同诈骗涉案金额两千余万,被检察院建议判处无期徒刑,经李在珂律师的成功辩护,最后被判处无罪。
吴某因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公诉机关要求数罪并罚,量刑建议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李在珂律师辩护得到了从轻发落,数罪并罚后仅获刑四年。
胡某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立案侦查,经李在珂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办案民警和负责审查逮捕的承办检察官当面听取律师意见,被成功取保候审。
- 简介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于2008年由北京市三环内炮局胡同迁至大兴团桂路。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有115间监房,分四个分控室,分控室的值班人员能对各个监房进行点对点、分区或全部喊话,并可以点对点监听。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内保分局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直属分支机构,承担着北京市的公共交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所有地面交通和轨道交通相关的治安、内保、刑侦等工作,办公地址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相同。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主要羁押公共内保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 关押对象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主要羁押公共内保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 取保候审
(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人民币。(三)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律师会见
向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提交刑八(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要提交家属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律师证复印件。
- 设施
北京第三看守所是一座以高标准设计和建造的综合性建筑物,系统设计以满足北京第三看守所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增加适用性,具备操作简单、坚固耐用、安装简单、维护方便为原则。2008年由北京市三环内炮局胡同迁至大兴团桂路。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有115间监房,分四个分控室,分控室的值班人员能对各个监房进行点对点、分区或全部喊话,并可以点对点监听;160系统具有先进可靠的实时控制功能、强大的管理功能及很强的开放性和扩展性。由于各设备区域需要监控管理的物理点比较集中,设计本系统时根据160系统的灵活性选用ZX-160MB网络分机,ZX-160C对讲分机及其它必须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来满足北京第三看守所对在押人员报告系统的网络化对讲、报警、监听、广播等功能要求。系统采用五芯屏蔽线的布线方式,布线、安装简单,并具有优良的抗干扰功能。
- 媒体报道
2013年9月13日,王功权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警方传唤,当晚,王功权家人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签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被拘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 乘车路线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乘车路线:乘957路(北京站东——大兴一职)到团桂路口下车向南600米路西。 市内乘957路、937路、968路、631路走京开高速至高米店出口打车20元即到或者市内乘937支1到崇文区看守所下车,南行200米即到。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驾车路线:京开高速黄村出口到团河路左行5公里,遇团桂路右转,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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