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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缓刑
※ 案例详情

我依法接受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接受肖某委托,作为其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会见了被告人,认真研究案件资料,经过刚才的庭审质证和辩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肖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但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无犯罪前科,请求人民法院依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对肖某从轻处罚。

二、肖某主观恶性小,并且对受伤的警察给与赔偿,以弥补过错。

三、肖某是北京人,有固定住所,对于肖某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请求人民法院对肖某除以缓刑。

 

※ 案件评析
关于肖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缓刑评析
近年来,涉嫌妨害公务罪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这其中有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有的真的是当事人比较难缠造成的。为了避免这种犯罪的发生,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办事,对于合法的执法行为,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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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李在珂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 重特大民商事诉讼(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 房地产 股份制改造 合资企业组建 证券期货 融资租赁 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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