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李某原系某公司财务人员,因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李某家属在其被拘留后第一时间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团队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辩护律师团队介入案件后,全面梳理案情、提出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李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问: 北京涉嫌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罪请刑事律师有用吗?
答: 当然有用,李在珂律师团熟稔北京本地司法规则,可在黄金取保期内提交针对性辩护意见,已办理多起同类案件不予批捕取保、不起诉的成功案例。
问: 北京隐匿会计凭证罪取保后还会判实刑吗?
答: 李在珂律师团结合北京本地判例,取保后若能举证情节轻微、已配合调查整改,可进一步争取缓刑或不起诉,若无其他加重情节,大概率不会判实刑。
问: 北京打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罪官司辩护思路有哪些?
答: 李在珂律师团办理北京同类案件通常从涉案凭证属性、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情节是否达立案标准、社会危害性大小等角度辩护,优先争取取保、不起诉。
问: 北京隐匿会计凭证罪不予批捕是不是就没事了?
答: 不予批捕仅代表无羁押必要性,后续仍需跟进案件,李在珂律师团会同步梳理证据,结合北京司法实务,进一步争取撤案或不起诉,避免后续起诉判刑。
问: 北京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罪争取不起诉难度大吗?
答: 李在珂律师团结合北京本地裁判规则,若涉案情节轻微、销毁凭证数额未达立案标准、未造成实际危害,可提交不起诉辩护意见,符合条件的可获不起诉决定。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