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被告人陈某原系我国某核心涉密军工科研院所下属公司网络管理员,具备接触单位涉密文件的工作便利。
2011年,陈某受境外间谍人员彼得高额报酬诱惑,最初向其提供互联网公开资料,后为获取更高收益,利用自身网络管理工作权限,多次从单位内网窃取涉密文件提供给彼得。陈某明知彼得身份为境外间谍后,未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受彼得要挟仍持续窃取提供涉密材料,2014年从涉案单位辞职。
2015年3月,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对陈某实施抓捕,经查实陈某共窃取并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科研院所文件5500余份,其中机密级146份、秘密级1753份及其他大量内部文件。
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时出具死刑量刑意见,经辩护人辩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问: 李在珂律师团有没有间谍罪死刑改判的成功案例?
答: 有的,李在珂律师团曾办理北京地区窃取军工涉密文件的间谍罪案件,结合北京裁判规则从危害可控性、当事人认罪悔罪等角度辩护,成功将死刑量刑改判为无期。
问: 间谍罪死刑改判无期之后在北京服刑还能减刑吗?
答: 依据北京法院裁判及减刑相关规则,无期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表现良好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申请减刑,李在珂律师团可跟进后续流程提供合规法律建议。
问: 在北京犯间谍罪窃取军工文件怎么争取不起诉?
答: 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若涉案情节显著轻微、涉密等级低、未造成实际危害,李在珂律师团可依据北京检察规则提交不起诉辩护意见,符合条件可争取不起诉。
问: 北京涉嫌间谍罪羁押期间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答: 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取保难度较高,李在珂律师团熟悉北京羁押规则,可结合涉案情节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符合条件可争取取保。
问: 北京法院对窃取军工涉密文件的间谍罪一般怎么判?
答: 依据刑法及北京本地裁判规则,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判处死刑,若委托专业律师从危害后果、主观故意等维度辩护,有机会争取无期、死缓等从轻量刑结果。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