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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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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北京市通州区证据不足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 主办律师: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 案件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 涉及罪名:故意伤害罪
  • 案件结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 羁押场所:北京市通州区看守所
  • 服务类型:刑事辩护

案件经过

    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辩护律师接受刘某委托后,全面梳理在案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采纳辩护意见,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 论证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合的指控证据链
  • 提出指控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事实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 主张案件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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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院判决书 · 真实文书(已脱敏)
真实有效 隐私已脱敏 本案正式判决书,已对个人信息、隐私内容依法脱敏处理
审理法院:
案  号:(20XX)01刑初XXX号(已脱敏)
判决结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判决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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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FAQ

问: 北京故意伤害证据不足不起诉成功率高吗?

答: 成功率要看案件具体证据瑕疵情况,李在珂律师团熟悉北京本地裁判规则,办理过多起通州地区故意伤害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有丰富的相关辩护经验。


问: 故意伤害被关在通州看守所怎么找刑辩律师?

答: 可选择熟悉通州本地办案流程的专业刑辩团队,李在珂律师团可第一时间到通州看守所会见,梳理案情挖掘证据漏洞,全力争取取保、不起诉的有利结果。


问: 北京通州故意伤害案多久能出不起诉决定?

答: 普通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为1个月,可延长15日。李在珂律师团会全程跟进案件进度,第一时间提交辩护意见,推动检察院尽快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问: 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的辩护要点有哪些?

答: 李在珂律师团辩护通常会从伤情与行为关联性、证据链完整性、言词证据矛盾等角度切入,结合通州本地裁判规则,向检察院提交证据不足不起诉的专业辩护意见。


问: 通州故意伤害证据不足不起诉会留案底吗?

答: 根据北京司法规则,检察院作出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不属于刑事处罚,不会留下案底,也不会对本人及子女后续的政审类相关事项产生不良影响。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 咨询电话: 4006-069-949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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