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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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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北京海淀妇女扬言炸公交站获轻判

  • 主办律师: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 案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 涉及罪名: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 案件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羁押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 服务类型:刑事辩护

案件经过

    被告人系未婚女性,因与有妇之夫发生感情纠纷且子女抚养诉求长期未得到解决,为施压对方、发泄不满,向公安机关扬言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公交站点引爆煤气罐,引发公安、消防等部门紧急处置,造成公共秩序恐慌。

    案发后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控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胡娟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一审辩护人,向法院提交从轻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从轻判决。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 本案系情感及民事纠纷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
  • 被告人未实际实施爆炸行为,未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
  •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涉案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
  • 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良好,无再犯风险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五项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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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院判决书 · 真实文书(已脱敏)
真实有效 隐私已脱敏 本案正式判决书,已对个人信息、隐私内容依法脱敏处理
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  号:(20XX)01刑初XXX号(已脱敏)
判决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判决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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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FAQ

问: 北京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想要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答: 需满足刑期3年以下、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李在珂律师团会结合北京本地裁判标准整理证据,争取缓刑适用。


问: 北京地区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般会判多久?

答: 北京地区司法实务中,该罪基础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刑案件多在1年以下,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适用缓刑。


问: 在北京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能争取不起诉吗?

答: 李在珂律师团办理北京地区同类案件时,若当事人涉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可结合本地司法实务争取酌定不起诉。


问: 海淀这个扬言炸公交站的案子为什么能获得轻判?

答: 该案当事人系初犯偶犯,事后认罪悔罪态度好,未造成大面积公共秩序混乱,辩护律师提交的从轻辩护意见被海淀法院采纳,因此获得轻判。


问: 在北京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才能争取轻判?

答: 李在珂律师团辩护时会从主观恶意小、未造成重大损失、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角度切入,结合北京法院裁判规则争取轻判、缓刑甚至不起诉。


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 咨询电话: 4006-069-949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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