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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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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知识专题

猥亵儿童罪 专业刑事辩护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专注北京猥亵儿童罪案件辩护30年,提供猥亵儿童罪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

罪名释义

猥亵儿童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罪名,指行为人以寻求性刺激、满足性欲为目的,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性交以外的淫秽性下流侵害行为的犯罪,是我国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严重刑事犯罪。

构成特征

犯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性别不限;
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行为人需明知或应当知道侵害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且通常具有满足性需求的目的;
犯罪客体为不满14周岁儿童的身心健康权与性羞耻心;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儿童实施抠摸、亲吻、搂抱、手淫等非性交类的淫秽性侵害行为。

认定要点

司法实务定罪需首先确认被害人为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主观明知认定包括知道或应当知道被害人系儿童的情形;
罪与非罪需排除无猥亵故意的日常亲昵接触、正常看护行为;
此罪与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核心区分标准为是否实施了性交或拟制性交行为。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分为两档,基础档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猥亵儿童多人或多次、聚众猥亵儿童、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情节恶劣、造成儿童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手段恶劣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犯本罪符合条件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本罪无单位犯罪规定。

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只要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行为即应予立案追诉;
情节严重认定标准参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列明的五类情形;
法院裁判统一适用从严惩处原则,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猥亵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严格控制减刑、假释幅度。

北京地区司法实务要点

北京地区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依据案件证据链条、当事人过错程度、认罪认罚态度综合定罪量刑。积极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刑事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是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重要法定酌定情节。

李在珂刑辩律师团队能为您做什么?

  • 北京猥亵儿童罪看守所会见:核实案件细节、证据链条,合法规范供述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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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19991081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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