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 专业刑事辩护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专注北京诽谤罪案件辩护30年,提供诽谤罪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
罪名释义
构成特征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且希望损害他人名誉的结果发生;
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与名誉权,侵害对象为自然人;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虚构事实并散布该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
认定要点
司法实务中主观明知认定需结合行为人对所传播事实的真实性核查情况、传播场景与范围、后续处置行为等综合判定,明知是虚假事实仍主动传播的可认定存在主观故意;
罪与非罪需区分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散布客观真实信息、仅在极小范围传播未造成实质影响的不构成犯罪;
此罪与彼罪区分上,以暴力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未捏造虚假事实的构成侮辱罪,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向有权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构成诬告陷害罪。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档次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包括主动撤下诽谤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自首、立功、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轻微等;
本罪无单位犯罪规定,单位组织、指使人员实施诽谤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犯诽谤罪定罪处罚。
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方面,自诉案件需提交证明存在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自身名誉的初步证据,且有明确被告人、属于受诉法院管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按公诉程序立案;
情节严重认定标准包括同一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被转发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二年内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诽谤行为等;
法院统一裁判规则需严格区分言论自由、公共舆论监督与诽谤犯罪的边界,涉及公共事务的合理批评不宜认定为诽谤。
北京地区司法实务要点
北京地区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依据案件证据链条、当事人过错程度、认罪认罚态度综合定罪量刑。积极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刑事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是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重要法定酌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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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FAQ
问: 北京犯诽谤罪一般会被判多久?
答: 诽谤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结合北京量刑标准,情节较轻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大多可争取缓刑、定罪免罚甚至不起诉,无需服实刑。
问: 诽谤罪是自己去法院告还是警察立案?
答: 通常属于自诉案件,需受害人自行向法院提交材料起诉;如果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比如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秩序混乱等,北京警方会依法立案公诉。
问: 诽谤罪怎么做无罪不起诉辩护?
答: 核心辩护要点包括:散布内容为客观真实信息未捏造事实、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立案标准、主观无诽谤故意系正当舆论监督或维权,我团可结合全案证据争取无罪或不起诉结果。
问: 诽谤罪判缓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 北京地区适用缓刑需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明确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累犯及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问: 在北京犯诽谤罪能办取保候审吗?
答: 满足条件即可申请取保: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取得被害人谅解、无社会危险性,我团熟悉北京取保审批政策,可针对性提交辩护意见大幅提高取保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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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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