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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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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知识专题

虐待罪 专业刑事辩护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专注北京虐待罪案件辩护30年,提供虐待罪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

罪名释义

虐待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罪名,指经常以打骂、禁闭、冻饿、有病不予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精神层面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一般告诉才处理,被害人无能力告诉或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可由公诉机关介入追诉。

构成特征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与被害人共同生活、具有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
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生理、心理损害,仍积极实施虐待行为;
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同时侵犯家庭成员间的平等权利及被害人的人身健康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长期、多次实施虐待行为,且已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认定要点

司法实务中罪与非罪区分核心是虐待行为是否达到情节恶劣标准,偶尔发生的家庭纠纷、轻微打骂不构成犯罪;
主观明知需结合虐待行为的频次、手段、持续时间综合认定;
此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区分在于主观是否为长期摧残折磨的故意,单次暴力直接致伤亡的,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量刑标准

法定量刑分为两档,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虐待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为人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免除处罚,本罪仅自然人能构成,单位不属本罪犯罪主体。

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为虐待行为持续时间超3个月、实施次数超10次、手段残忍、虐待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严重精神损害等情节恶劣情形;
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为虐待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包含被害人不堪虐待自杀的情形;
法院裁判统一适用弱势家庭成员特殊保护规则,兼顾家庭关系修复合理性。

北京地区司法实务要点

北京地区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依据案件证据链条、当事人过错程度、认罪认罚态度综合定罪量刑。积极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刑事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是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重要法定酌定情节。

李在珂刑辩律师团队能为您做什么?

  • 北京虐待罪看守所会见:核实案件细节、证据链条,合法规范供述指导
  • 北京虐待罪取保申请:37天黄金期对接公安、检察院,争取不批捕
  • 北京虐待罪不起诉辩护:针对初犯、在校生、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案件
  • 北京虐待罪缓刑辩护:庭审精准辩护,全力争取缓刑、轻判
  • 虐待罪涉案问题处理: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案件程序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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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成功案例(可溯源)

常见问题 FAQ

问: 虐待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答: 一般情况下虐待罪属自诉案件,需被害人自行到法院起诉,但若虐待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被害人无能力告诉、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北京地区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问: 虐待共同生活的孩子构成虐待罪吗?

答: 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经常性打骂、冻饿、体罚虐待,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北京实务中若致孩子轻伤以上、造成严重心理创伤的,还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问: 虐待罪怎么做无罪不起诉辩护?

答: 辩护要点包括:不存在经常性虐待行为、仅为普通家庭纠纷,未达情节恶劣标准,无主观虐待故意,取证不合法、证据不足的,李在珂律师团可结合北京实务争取法定不起诉或存疑不起诉。


问: 虐待罪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答: 北京地区虐待罪判缓刑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老幼孕等特殊群体优先适用。


问: 犯虐待罪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答: 北京地区虐待罪符合条件可取保:刚达立案标准、情节较轻,取得被害人谅解,无社会危险性,若为初犯、认罪悔罪的,李在珂律师团可结合实务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争取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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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 李在珂
李在珂律师 —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局刑侦背景 死刑复核专家

深耕刑事辩护与刑法实务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极强的实战辩护能力。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办案严谨靠谱,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复核、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核心刑辩业务,是专业过硬、诚信靠谱的刑法律师。

30+ 执业年限
1000+ 办案数量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30年。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至今,现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刑事专家和刑事侦破专家。敢于申张正义,善于把从公、检、法机关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方法与律师辩护有机地结合。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帮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常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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